【主题】塔科夫:《联邦党人文集》中的战争与和平
原文题目为“War and Peace in The Federalist”
载The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er, Vol.19, Spring,1990, 87-106。
塔科夫(Nathan Tarcov) 撰 胡兴建 译
原载《法意》学刊(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研究所编辑)第一辑,2008
在《联邦党人文集》中对战争与和平的思考是支撑联邦宪法之论据的首要因素,并且此书更为一般和持续的努力是为了型塑美利坚民族的政治信条。【1】 这些思考构成了此书的第一批论据,即联邦之必要在于抵抗外来威胁和维持我们自身之间的和平(《联邦党人文集》第3-8篇)。在关键之处,对战争与和平的思 考还成了支持联邦之商业效用的论据,而且完全地渗透于对《邦联条例》的谴责之中(《联邦党人文集》第15-22篇)。在探讨政府至少要和所提议的政府一样 具有活力的必要性时(第23-26篇),在思考赋予政府的总体权力时(第41-46篇),对战争与和平的思考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这些思考不仅主导着《联 邦党人文集》专门探讨联邦以及保存和完善联邦所需努力的第一部分,而且在接下来审视政府结构的时候它们又再次出现。对战争与和平的思考有助于解释参议院 (第62-64篇)、总统(尤其是第70、72、74、75篇)和司法机关(第80和83篇)的功效。【2】
《联邦党人文集》对战争与和平最为广泛和详细的讨论(就像对党争和商业的探讨一样)位于此著作的第一部分(这部分关于联邦的功效),而不是属于明确讨论宪法的内容的某一部分。普布利乌斯的论证没有选择以在邦联和联邦之间究竟作何选择的直接争议开始,而是选择以联邦效用的一般基础开始。然而,他没有 仅仅以详述共同的意见来讨好他的听众。美国人民已经对联邦的效用持有很高的评价(这一点在第1篇,第2篇和第3篇中得到了强调),但是《联邦党人文集》的 第一部分却致力于教诲人民加入联邦的独特的,甚至是新颖的理由,这些理由不仅加强了人民对联邦分裂者之论据的反对,而且使他们准备着接受联邦宪法而不是邦 联条例(联邦能有效解决在第10篇中所述的党争问题,这一点已经获得了最为广泛的承认)。支持联邦的论据无论如何也是支持选择联邦宪法而非选择邦联条例的 论据,因为邦联是一种较次的联邦,一种较不完美的联邦。【3】 联邦是最好的抵抗外来战争的保证,杰伊对此的思考被表述为对公众意见的一种辩护,公众不仅赞同联邦,而且赞同“一个被授予足够权力来达到所有一般性和全国 性目的的联邦政府”或者“一个处于有效的全国政府之下的和谐联邦,”而所有这些表述都明确指向联邦宪法的联邦而不是指向邦联条例的联邦(第3篇)。
支持联邦效用的论据给出的在联邦宪法和邦联条例(或者是任何其他的政府)之间做出选择的所有标准中的第一条是:能够保有和平(第3-8篇),破除激烈的党争(第9-10篇),以及促进商业的繁荣(第11篇),收入的增加(第12篇)和经济的发展(第12篇)。
保有和平在文本上的优先性似乎反应了它在政治上的优先性。汉密尔顿宣称道:“不受外来威胁,是治国最有力的指导者” (第8篇)。
然而,作为一个整体,《联邦党人文集》对此种优先性的观点并非一直都很明确。杰伊在第3篇中作了一个明显的平行论述:“在一个明智而自由的人民认 为必须注意的许多事物当中,为自己提供安全看来是首要的事情。”然而,安全的含义确实非常的宽泛,正如他马上强调:“人民的安全无疑是同各种情况和需要考 虑的事实有关,因而给予那些希望正确而全面地说明它的人以很大的自由。”他明确表示在从第3篇到第5篇之中他对安全的考虑是把它“作为同确保和平与安定有 关的东西……防御外国军队和势力的危险,”但是安全也包括确保和平“免于诸如因国内的原由而产生的危险”(这种保证汉密尔顿和麦迪逊在第6篇到第10篇中 给予了考虑)以及其他没有被具体规定的含义。在这些含义当中,首要的可能是人民免于政府压迫之自由的安全(第53篇末尾),“安全”的这种含义被《独立宣 言》援引来证明人民有权废除或者改变他们的政府,对此麦迪逊曾在第40篇中提醒我们注意。杰伊在第3篇中解释道,他认为免于外来危险的安全先于免于国内危 险的安全,因为外来危险“在顺序上先出现,”大概它也具有某种政治上的优先性,但是这不足以澄清这种含义是否优先于所有其他的安全的含义(比如保存自由) 还是仅仅优先于威胁和平的国内危险。
在第41篇中麦迪逊只是说道:“防御外来威胁是文明社会的原始的目标之一。”然而,在那里他确实将防御外来威胁列为诸多目标中的第一个,他用这些 目标来划分联邦政府的诸多权力,这正如在汉密尔顿第23篇中将共同防御列为联邦需要应对的主要目标中的第一个。在这方面,他们不同于联邦宪法本身,在宪法 中军事权力仅仅被安排在其他大部分权力之后的第3条第8款,而且在宪法的序言中只在叙述了要建立一个更完美的联邦,建立正义,以及确保和平之后才提及要将 共同防御列在众目标中。然而,在联邦及其政府诸目标中的优先性并不简单地等同于政治上的优先性。一如麦迪逊在第45篇中解释道:
新宪法授予联邦政府的权力很少而且有明确的规定。各州政府所保留的权力很多但没有明确的规定。前者行使的对象主要是对外方面的,如战争、和平、谈 判和外贸;征税权多半与最后一项有关。保留给各州的权力,将按一般的办事程序扩充到同人民的生命、自由和财产,以及州的治安、改良和繁荣等方面有关的一切 对象上。【4】
甚至在第8篇中汉密尔顿的主张,即对自由的热爱将最终让位于防御外来危险的安全需要,都不幸地是一种预言性的,而非描述性的陈述。正如他告诉纽约批准大会,“不管我们的国家如何的虚弱,我希望我们永远也不要牺牲我们的自由。”【5】
尽管《联邦党人文集》小心翼翼地对待防御外来危险的政治优先性,我们仍然能够得出这样的结论,特别与《反联邦党人文集》的沉默和不予理睬相反,此书的结构、重点和论证都在鼓励美国人民当涉及保存联邦并建立它的政府时要首先思考外来危险的问题。
1. 在战争与和平中建立和完善联邦(第2篇)
杰伊在第2篇中对战争与和平所作的评论,以及先前对联邦所作的赞颂点明了他在第3到5篇中对联邦作为防御外来危险之壁垒的效用所作的审察。杰伊对 美国的神圣联系和人民的团结表达了欣慰之情。美国人民乃是一个语言相同、宗教信仰相同,隶属于政府的同样原则、风俗习惯非常相似的民族,他归纳道:“他们 用自己共同的计划、军队和努力,在一次长期的流血战争中并肩作战,光荣地建立了全体的自由和独立。”当美国诞生之时,似乎正是上帝安排美国人民继承美国, 最终,通过自己的努力在独立革命中他们变成了“被最坚韧的纽带联合在一起的同胞”。甚至美国建立自由和独立的高贵性可能至少部分来自于它是在战火中取得 的。
创造和平和努力抗战在和平缔造者叙述美国统一的发展时引人注目:“作为一个国家,我们创造过和平,也打过仗;作为一个国家,我们消灭了共同的敌 人;作为一个国家,我们同外国结成联盟,签订条约、合同和公约。”然而,他的重点和情感激昂的语调似乎又在专注于对战争的共同经历。
就关于这段时期战争对美国政治发展的影响的观点而言,杰伊更为私人化的表达更加丰富了对战争与和平的描述。在担任外交部长时,杰伊不得不向国会议长报告阿尔及尔已经向联邦宣战的消息,他写道:
这场战争并没有作为一种巨大的恶而使我震惊。在国外我们越被残酷的对待,在国内我们就能越发统一和团结。除此之外,如果战争能变为海员的摇篮,并 为建立一只强大的海军打下基础的话,最终会证明战争有益而非有害……在我看来,如下这点可以得到证明,当我们专注于大海时,每次海战,不管多长,都没有给 我们以致命的损害,而是给我们以根本的好处。
第二天在致约翰?阿丹姆斯的信中,就阿尔及尔宣战一事杰伊写道:“如果我们恰当行动,我就不会为此感到非常的遗憾”而且在他看来此次战争也“有利于将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于一个联邦体系之内”。【6】 因此独立战争并不必然是可以有助于美国统一的最后战争。
在《联邦党人文集》第2篇中,通过提及联邦的战争起源不仅强调了大众对联邦的感情,而且解释了邦联条例的不完善和提出了联邦宪法的优越性。美国人 民第一次组建联邦“是在居民们正被烈火燃烧的时候,是在许多同胞正在流血的时候,是战争和破坏正在进行、无暇在为自由人民组织明智而正常的政府以前须进行 冷静地探索和成熟地思考的时候。”相反,组成费城会议的那些人,他们当中的许多人在如此严峻的考验中脱颖而出,他们有能力“在平静的和平时期,头脑里不思 考其他问题”的情况下成熟地思考。战争是美国统一、自由以及和平的一个母本,但这只是建立了不完善的联邦;要构建一个更为完善的联邦,和平必不可少。因此 即使未来的战争可以被援引来进一步团结人民和提高人民对联邦的认识,战争也要被很好地避免,其目的不仅是为了阻止流血牺牲和人民解体,而且也为了给冷静思 考进一步完善联邦或者甚至是在新的景况中保存它留有余地。
2. 正义与阻止战争(第3篇)
在《联邦党人文集》的第3篇中,杰伊以下述评论开始了他对国外敌对危险的思考:
世上业已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战争次数,会经常同引起战争的或真或假的原因的数量和重要性成正比例。【7】
这个科学的公式(一个数与另一个是它几倍的数成比例)听起来可能仅仅是伦理学和政治学中的那条格言的一种特殊的确切表达,即没有原因就不能有结 果,此原理是那些“作为以后一切推论根据的那些首要原理”之一,而且这些首要原理“含有一种内在的证据,它能先于一切思考或组合得到人们的赞同”。但是, 接下来的这个说法——如果这种说法是正确的……——表明这种观点接受公开探讨。它确实是一个特别而又有争议的预设,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杰伊接下来的探讨表明他的不同寻常的评论意指战争既可以由“真实”或“公正”的原因引起,也可以由“虚假”或不公正的原因引起。战争源于一个国 家所做出的不公正行为(此行为激起另一国家以真实或公正的理由抗战),也源于一个国家的弱小(这种弱小致使另一国家仅以一种虚假的或不公正的借口对之发动 战争)。【8】 (杰伊令人误解地表达了他最初的评论,因为他原来所要表达的是战争的发生与导致其他国家采取虚假借口的真实弱小成正比,而不是与虚假借口本身成正比?—— 两种有效原因都是真实的而非虚假的。)与那些认为正义就足以保持和平而不重视武力的乌托邦者以及那些认为武力就足以解决问题而忽视正义的愤世嫉俗者都相 反,杰伊对正义和武力都给予了严肃的对待。一个国家为了保有和平,正义和武力都需要;不正义或者弱小都会导致战争。
杰伊并不比那些自称现实主义者的人更加天真或者更不现实。在第3篇的论证中杰伊并没有将正义处理为其内在本身就具有吸引力的美德而是将之作为保证 和平与安全的一种手段。他认为任何对他人的正义献身没有不涉及利益的;他只是承认,当国家受到伤害以及当国家希望通过战争能获取点什么的时候,它们就会发 动战争。托马斯?杰弗逊在1785年曾向杰伊强调了拥有海军并立即诉诸于它的一个巧妙论据:“我认为严惩最初的冒犯于我们有利,因为一个不被严惩的冒犯是 其他许多冒犯的祸根。”【9】 但是甚至撇开这样的考虑,国家也会对损害感到愤怒。后来杰伊在第3篇中表示“短时间内感觉到的表面利益或损害”会导致接界各州对接壤的西班牙和英国领土实 施暴力而引起战争,审慎原本可以避免这些战争。他也在第4篇中提及绝对君主为了报复私仇而发动战争,而且汉密尔顿在第7篇中写道战争将惩罚万恶的违背道义 义务和社会正义的作为。因此,在《联邦党人文集》第3篇中首先探讨的是:
联合的美国可能提出的关于战争的正当理由是否同不联合的美国同样多。因为假如结果是联合的美国提供的理由也许最少,那末结论就是联合在这方面最能使人民与其他国家保持和平状态。
杰伊以夸奖美国人民“聪明而见多识广”因而不会不断坚持一种与自己的利益有关的错误意见开始了他的论述——然而,他们不会一直公正因而会尊重其他 国家的权利。他夸奖人民仅仅是为了批判他们。【10】 不管我们如何熟悉那些从来不解决问题的政治家和那些永远不会停止奉承的批评家,我们还是不可避免的被这种景象所震惊,一个希望用某种论证说服人民的政客首 先考虑的是他们如何可以实施最少的不公正行为。【11】
我注意到Garry Wills是唯一一个对这种对比进行了评论的《联邦党人文集》评论者,他将这种对比描述如下:
在我们今天,许多在向普通听众言说的作者都会说联邦提供力量以防御外国人不公正的好战性。但是,在建国时期政治问题如此自然地变成对一个人美德的考验以至于杰伊以考虑就美国人自身来说如何压制好战性而开始自己的论述。
Wills辩护道杰伊“对美德的强调”绝非天真而且它也比“后来美国人自然地将他们的战争视为正当的那种浪漫观点更为现实”。Wills总结道杰 伊“以假定战争会是不公正的开始而又尽力阻止不公正的出现。”【12】 或许Wills的第二次判断更为准确——杰伊试图阻止的是不公正而不是好战性。杰伊所关注的不是美国人喜欢打仗并故意发动战争,而是他的同胞会作出不公正 之事也会不自觉挑起战争。确实在接下来的那一篇中杰伊担心美国人会被“过于爱好和平所引诱”。杰伊也没有假定战争会是不公正的——他所假定的是一些战争会 是不公正的,一些战争是公正的。
关于战争的公正起因(即挑起其他的国家以正义的原因而进行战争的那些不公正的行为)。杰伊首先考虑了对条约和国际法的违反。他警告,美国遵守她 与那些已经建立了条约和具有广泛商业联系的国家所签订的条约和国际法,对于美国的和平是非常重要的。他关于“一个全国政府,要比十三个分散的州或三四个不 同的邦联能够更完善、更准确地做到这一点(即遵守条约和国际法——译者注)”的论点不仅明确地论证了要支持联邦而反对其他臆想的各种替代方案,而且也论证 了要支持联邦宪法而反对邦联条例。因为他继续论证道“一个有效的全国政府一旦成立”(不幸的是,这样的事还没发生),“国内最优秀人物”会得到任命,也会 同意为之服务。只有那样,全国政府才能享有在才能和其他资格方面有更普遍、更广泛的声誉之人的服务,这些人与那些管理州政府而由“城镇或乡村或其他互相勾 结的势力”所委派的人截然不同。因此其结果是,全国政府的决定会比“各州更明智、更系统、更适当,从而使其他国家更为满意,对我们自己也就更加安全。”
就一个有效的全国政府而言,它所具有的优势就像联邦宪法相对于邦联条例所具有的优势一样具有双重性。因为它有效地制定全国政策而不是让各州自行其 是,因而它既能吸引那些感到无助和失败的人又能坚定他们的决心。杰伊曾在1786年告诫约翰?阿丹姆斯,当一个象邦联一样的政府“不再确认自己的权利,或 者太软弱而不能提供安全,激发自信,并且使野心家和猥亵者畏惧的话,最好的公民自然地会变得不安而另寻体制。”【13】 杰伊可能并不期望联邦宪法能提供一个比邦联条例所已有的更好的处置外交事物的人——他可能更期望此人在总统职位上和在参议院中比在邦联的国会中有利于更好 的行动。他继续强调由全国司法机关解释条约和国际法所具有的一致性,他很快进一步指出,联邦宪法明智地提供了这种一致性,而邦联条例却没有提供。
同时考虑对条约和国际法的违反与直接的武力行动(另一种战争的正当起因),杰伊在第3篇中提出了麦迪逊在第10篇中所作的论证的一个版本。 【14】 他解释道“因为当时得失的展望,往往会诱使一两个州的执政党越出诚实和公正的轨道”,特别是当这些诱惑一般地源于影响该州许多居民的景况时更是如此。相 反,全国政府则不会被这样的地方景况所影响并且能抵制这些诱惑以及惩罚那些在各州内屈服于诱惑的人。正如麦迪逊在第10篇中辩称,与其他公民的权利或者共 同体长远而整体的利益相反的激情和利益更可能局限于个别的州内而不会扩及联邦的整体,因而杰伊在第3篇中得出结论,“某部分的激情和利益”比整体的激情和 利益会更经常地引起针对印第安人和其他国家的暴力行为。特别地,远离边界使得全国政府不会因为激情而模糊了智慧和审慎,或者不会被除了全国利益以外的其他 利益带离正道。
正如第3篇的大部分内容所显示的那样,美国对条约和国际法的违反并不仅仅是理论上的假设。杰伊在第3篇中提及,“有几个实例表明,印第安人战争是 由于个别州的不端行为引起的。”在上面所引用的致阿丹姆斯的信中,杰伊向他汇报,针对那些“应该引起政府注意,并且被以一种惩戒性的方式惩罚”的印第安人 “我们的人民干了些无端的暴力行为”。汉密尔顿在地15篇中抱怨,“在人们中间难道还存在由于我们受到各种约束而必须履行的高尚保证吗?这些保证经常遭到 恬不知耻的破坏。”在此,他叹息道,与英国的和平条约“使我们的信用蒙受侮辱”,这阻止了联邦对英国的违约行为“严正地提出抗议”。在1783年杰伊自己 从法国告知汉密尔顿:
在过去的几个月中,美国的报纸充斥着损害我们的意见。反对托利党的暴力行动和团体,不怀好意的恭维政府,怀疑我们对某些人的意见所持的良好信念,怀疑我们对许多人的意见的包容。【15】
他致信阿丹姆斯交流了他对各州与条约有关的行为进行探讨的结果:“自从条约生效以来还没有哪怕一天的时间,在这一天中条约没有被美国的这个或者那个州所违反。”
在杰伊对正义的关注与天真之间的距离被他的探讨和答案的局限所强化。他仅仅是问是否一个有效的全国政府会实施和允许较少的不正义并得出结论它会如此。他并没有说在任何政府形式下美国都可以被期望达到完美的正义状态。
既然杰伊料想到某种美国式的不正义无论如何要发生,那么他的考虑就是全国政府有能力不仅阻止而且惩罚这种不正义的实施(可能是由各州或私人的党派 所为)以及认定、修正、或是补偿这些侵害。不仅远离犯罪现场使全国政府“更节制和冷静”,而且最初没有实施或者同意犯罪也使得联邦政府的尊严不会受到道歉 和补偿的影响。
杰伊以一个关键的转折总结了第3篇,此转折展示了他在正义与力量之间所保持的那种微妙平衡:
此外,大家知道,一个团结的强国提出的道歉、解释和赔偿,往往被认为满意而接受,如果是由一个无足轻重或弱小的州或联邦提出的话,就会被认为不满意而加以拒绝。【16】
杰伊希望美国尽可能少地做出不公正之事,但是既然她在任何情况下仍然会做出某种不公正,那么就如何避免不公正而又尽可能少受辱或者尽可能避免战争的危险,杰伊提出了一些建议。正义确实紧要,不过只有在强大与团结的情况下才是这样。
3. 强力与阻止战争(第4-5篇)
因而,通过展示正义不足以维护和平杰伊开始了他在《联邦党人文集》第4篇中的论证。他评论道:
美国人民对外来力量威胁的防御,不仅取决于他们尽量不向其他国家提出正当的作战理由,而且取决于他们使自己处于或继续处于一种不致引起敌意或侮辱的境地;因为勿需说,作战理由有正当的,也有虚构的。
汉密尔顿在第34篇中重复了杰伊的论证,但是以并不是那么值得责难的野心代替了不正义:
让我们来记住,和平和战争经常不会由我们来选择;不管我们怎样稳健或毫无野心,我们也不能依赖稳健,或者希望消除别人的野心。
杰伊在第3篇中强调正义而非稳健或缺少野心作为避免战争的一种方式。杰伊将稳健作为一种避免战争的方式仅仅是在政府不曾阻止不正义因而要修复侵害的语境中——正义或者非正义仍然是首要的。
杰伊解释正义不足以维护和平基于以下原因,“一般国家每当预料到战争有利可图时,总是要制造战争”而且至少专制君主“往往在他们的国家无利可图时 制造战争”。杰伊承认这也许是对人性的侮辱:不管怎样憎恨不正义,对正义的爱仍然不是人类心中最强烈的激情。正义发挥作用在于不正义甚至在各国不想通过战 争获取利益的情况下也会使各国卷入战争,而不在于当各国料到战争有利可图时阻止国家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卷入战争。然而,这里所说的只是“一般”的情 况,这就为以下情况留有余地:甚至美国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发动战争获取利益而又同时保持正义的面孔。
然而,杰伊对战争之偶然性的理解并不简单的是人性的一般情况——政府的形式具有重要作用。专制君主往往为了军事上的荣誉,报复私仇,野心,或者为 了朝代的传承而发动战争。共和国或者立宪君主国可能较少地在这些目的的推动下发动战争,虽然杰伊只是说,这些战争的诱因在专制君主国中“更普遍”而不是只 在专制君主国中才存在。杰伊说一个专制君主往往进行“不符合人民的愿望和利益的非正义”战争,但他并没假定人民的愿望和利益必然和正义一致。
杰伊考虑的是(正如他所说的,并没有深入欠考虑的细节)美国相对于其他国家的特殊的位置和环境是如何诱使其他国家发动战争以及寻找虚假的理由来 粉饰和证明他们的战争行径。因为美国产品的价廉物美,加上地处近邻,以及“我国商人和航海者的胆识和灵巧”,美国在渔业方面、在航海业和运输业方面、在与 中国和印度以及位于我们大陆之上或与大陆临近的欧洲殖民地进行贸易方面所展开的竞争必然损害欧洲国家的利益。因而,美国“在团结和海陆两方面的势力和影响 的发展”将引起欧洲的嫉妒和不安。简言之,欧洲为了保护自己的商业利益和出于对美国力量增长的恐惧而可能诉诸于战争。
Charles Beard似乎从这种分析中推导出杰伊“看到了,一般地经济上的矛盾是国际争端的根源”。【17】 然而,杰伊对处在十八世纪后期的美国的相对位置和景况的分析可能并不意在阐释他所在时代的战争的一般原因。美国对商业的偏爱和能力以及对军事的厌恶和无能 特别可能激起对她经济增长方面而非军事增长方面的嫉妒。
即使是一个公正的美国,相对于外来敌对势力也具有脆弱性,从中杰伊所得出的教训是,美国必须将她自己置于“这样一种状态,即不致引起战争,而有助 于制止和阻碍战争的状态,”这种状态存在于“尽可能好的防御状态中”。1785年杰弗逊曾致信杰伊证明海军存在的合法性,在此信中杰弗逊对正义的不足作了 一个类似的分析并得出了一个相似的教训:
我们自身最为正义的观点可能并不会保证我们免于经常战争的威胁。只有在其他国家也是公正的情况下,[正义的立场才能使我们免于战争的威胁]。从我 们的立场来看,正义确实能救助我们脱离那些由相反立场引起的战争。但如何制止那些由别国的错误所引发的战争?使我们自己能打击惩罚他们。弱小激起侮辱和损 害,然而打击惩罚它的状态却经常制止它。【18】
在此杰伊宁愿说防御而不说惩罚。
杰伊解释道,有助于制止不正当进攻的最好的防御状态不仅仅是个军事问题,还是一个政治和经济问题。它“必然依赖于政府、军队和国家的资源。”能够 更好提供和使用军队,能够更好开发和管理资源的一个有效的全国政府可以提供一个更好的防御状态。一个好政府应该能够利用最优秀之人的才能和经验,能够按照 全国一致的政策原则行事,能够照顾到整体利益以及协调各部分的特殊利益。它能够巩固军队,管理贸易和海运并使之有助于培育海军,以及在统一的命令下组织较 大的军队。它能审慎地管理资源和金融并重建信用。它更能够使美国人民自由,团结而且满足——因而也成为一个外国敌对势力和干涉力量不愿激怒的对象。从免于 外来威胁的视角,这个分析表明了联邦宪法的目的以及判断和解释它的标准。
《联邦党人文集》的第4篇表明,不仅联邦相对于分裂而且联邦宪法相对于邦联条例的优点都在于能最好地使美国制止不正当的外来攻击。它支持了美国人 民的如下观点,联邦“以及一个好政府”对于达到最好的防御来说是必要的。外国人一定会明白美国人拥有的不仅是一个全国政府而且是一个“有效而管理良好的” 全国政府。因为“缺乏一个有效的政府(各州做对做错,全由统治者作主)”,另外的替代方案指的就是无效的邦联和确实的分裂。
杰伊的论证有助于建立一个今天非常熟悉的美国模式,在其中发动战争的能力只能在制止战争的能力范围内来考虑。他甚至没有讨论美国在防御战争中获胜 的能力,更谈不上讨论因州的原因而起的进攻性的战争中的情况。声称联邦宪法和联邦是在战争中获胜的手段会将把柄置于反联邦党人的手中,他们谴责联邦党人渴 求军事荣耀,以及国家的庄严、强大和辉煌。【19】 那些倡导强力政策的美国政治家们必须将它们作为保有和平的手段,而不是作为在战争中取胜的手段推荐给美国人民。【20】
然而,正如杰伊在此所表达的,联邦的优点并非严格局限于通过制止战争而保有和平。如果制止失败,联邦也能更好地立下和平条款。
杰伊的论证包含了一种矛盾的因素。他指出不公正进攻的原因在于其他国家嫉妒美国在“团结,力量和重要性方面的提升,”同时他提出的解决办法是进一 步团结和增强力量以制止攻击。【21】 这似乎糅合了目前的分裂与弱小和逐渐发展的力量与团结,此糅合既激起了恐惧和蔑视又导致了战争。即使如此,杰伊所提出的这种过渡似乎是一个特别危险的时 刻,甚至在这以后美国团结、力量和重要性的进一步提升都会增加外国的嫉妒和不安并进而诱使其发动战争。毕竟,杰伊在第5篇中指出,分裂为几个邦联会导致其 中的某个成员因其优秀的政策和良好的管理而在力量和重要性方面超过其他的成员,从而激起他们的妒忌和恐惧,进而诱使他们去削弱她的重要性。弱小和分裂不能 提供安全的栖息之所,但是或许正义和力量的结合最不可能激发导致战争的恐惧。然而,通过承认自己论证中的矛盾,杰伊并没有给他的对手留有攻击的机会,因而 他也没进一步追问此矛盾的解决之道。
任何对君主国之威胁的考虑都没有对威胁正在成长的共和国的外来敌对势力的潜在原因进行这种分析,作为某种共和国和君主国的恐惧,即麦迪逊在第 10篇中所表达的,它的榜样将让这种政府形式为人们尊重和采用。杰伊难道没有认同麦迪逊所认为的共和国强大有力?难道他没有认同麦迪逊所认为的欧洲君主国 是脆弱不堪?因为麦迪逊在第46篇中表达了这种观点:
虽然欧洲某些国王的军事建制尽量扩大到公共财源可以负担的程度,但是政府仍然害怕把武器交给人民。难以肯定,人民单是依靠这种帮助就不能摆脱束缚。
麦迪逊认为,要是有机会,甚至“专制权力之下的贱民”也会拯救他们的权利于压迫者的手中。(他的叙述也表明,要是一个身处欧洲王国中的共和国起而 反抗,那么她武装人民的能力可能使她具有会威胁她的邻国以及改变世界格局的军事优势。)在独立战争期间,一个绝对君主国向一个浴血奋战的共和国伸出了援助 之手,很可能这最近的经历使1780s的美国人免于一场反共和运动的恶梦,这场恶梦还萦绕于1790s以及后来的数十年。
杰伊所作的将国际合作和国际联盟作为联邦替代方案的探讨在第4篇中只是偶尔提及,在第5篇中则更为系统。他在第4篇中警告,独立的美国各州和邦联 会遭遇到“如下的危险:其它政府由于花言巧语的阿谀奉承而保持中立,或者被过于爱好和平所引诱而拒绝拿自己的安宁去冒险,而且拒绝为邻人提供防御。”他评 论道,虽然这种行为未必明智,然而仍然是合乎自然的。历史中充满着这类事例,相邻的各国因为羡慕和嫉妒而没有联合起来共同防御来自遥远的国家的攻击。正如 杰伊在第5篇中解释的一样,“这些邦联对相互威胁的担忧,甚于对来自远方国家威胁的担忧,就是更加自然的事了,”同时汉密尔顿在第6篇中揭示道,“一条政 治上的原理是,周围或接近的国家是天然的敌人。”独立邻邦之间的有效合作远非自然而然。
因而合作与联盟并不能提供可靠的安全保证。毕竟,正如杰伊在第5篇中所得出的结论,“它们(各邦联)的政策和所追求的唯一目的,将是每个邦联的局 部利益,而不是整个美国的整体利益。”汉密尔顿在第15篇中解释道,联盟和同盟成员“既有遵守[盟约]的也有不遵守[盟约]的,要视其利益和情感而定,” 而且历史给予了“一种有益而苦恼的教训:那些除了诚意的义务以外别无其他制裁手段、而且使和平与正义的一般考虑与任何直接利益或情感冲动相对立的盟约是多 么的不可靠啊。”美国人需要的不是[同盟和联盟],而是一个有效的全国政府,他能照顾他们共同的需要、控制他们特殊的利益和激情、而且在必要时还要克服他 们对和平的过分热爱。
分立的美国各州或者各邦联之间的合作或者联盟可能会因为他们分别与欧洲国家的联系或者联盟而变得复杂和受到阻碍。很可能他们会“一个亲英、另一个 亲法,再一个亲西班牙,因而也许会因为这三个国家而相互拆台。”(第4篇)杰伊指出不同邦联的产品和商品不同,因而也适合于不同的市场。他表明了这些经济 上的不同是如何通过产生不同的对外联系而扰乱合作或者联盟:
不同的贸易业务,必然会产生不同的利益,和不同的外国当然会有不同程度的政治依附和联系。因此,有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况:同南部联邦作战的外国,却是北部联邦最希望同它保持和平与友谊的国家。(第5篇)
杰伊总结道,在具有各自不同的外国联系的分立的美国邦联之间所建立的同盟,因为“同他们的直接利益相反,就不易建立,即使建立,也不会诚心诚意地 去遵守和履行。”不仅不同的外国联系会阻止一个有效的美国联盟,而且汉密尔顿在第7篇的末尾警告道,不同的外国联系还会导致美国“逐渐被卷入欧洲的政治和 战争的一切有害纠纷中去。”
与欧洲国家建立的同盟不能作为美国联盟的替代品,更谈不上作为联邦的替代品,因为正如在美国联盟的情况中一样,对盟约的遵循取决于同盟各方的利益 和激情。除此之外,与欧洲国家的联盟会使美国公开受到外国势力不当干涉,这些外国势力初来时是盟国,接着变成了仲裁者,再接下来就变成了征服者。在第5篇 的末尾杰伊作出了同样的警告,
我们不要忘记,把外国海军接入我们的港口,把外国军队迎进我国,要比劝说他们或迫使他们离开不知容易多少。罗马人以同盟者资格曾征服过多少地方,他们又以同样资格给他们借口进行保护的政府带进了什么样的改革呢。
4. 盟国比敌人更危险
对盟国的怀疑乃是美国长久以来的一个基调。在1781年杰伊反对国会的指示,即美国的和平专员要遵从法国部长们(他们“带有某种并非共和主义者的 自鸣得意”)的建议,而且他后来拒绝遵守这些指示。【22】 甚至在更早的时候,约翰?阿丹姆斯在他就1776年3月4日的国会辩论所记的笔记中写道,只有在“与法国毫无政治联系,不屈服于她的任何权威,不接受她所 派出的任何统治者或者官员”,而且甚至“与她没有任何军事联系,不接受由她派出的任何军队,”美国才能安全地组建国家。【23】 “[与他国]的政治联系”也是《独立宣言》最终要消解的,也正是华盛顿在告别演说中所建议的,尽可能少的和外国发生关系。有一条非常容易被越过的界线将独 立各州之间的联盟或者同盟与缺乏主权而陷入殖民状态区别开来。
假使在联盟和政治联系之间存在那条精微的界线,《联邦党人文集》对联盟的批判也就是对邦联以及对任何一种仅仅依靠良好信用维持的传统联邦体制的批 判(“联邦”从词源上就是来自于此)。《邦联条例》的第三条宣布邦联是“一个坚定的友谊同盟”。阻止美国人民依靠各种联盟(独立的美国各州之间的联盟、各 邦联之间的联盟、与外国的联盟)的原因也引导他们摈弃邦联或者任何以其无效的原则为标志的制度而接受联邦宪法。
5. 共和主义,商业,以及战争(第6-8篇)
紧接着杰伊关于联邦可以防御外来战争的文章(第3-5篇)之后是汉密尔顿关于联邦可以防止分立的各州或者各邦联之间产生战争的文章(第6-8篇)。
根据汉密尔顿在第6篇中的说法,只有那些“沉迷于乌托邦式幻想”的人,或者,也许更为危险的是,那些搞阴谋的人鼓吹在彼此分开,互不联系的各州之 间能保持“永久和平”的自相矛盾的观点。他们忘记了,“人是野心勃勃、存心报仇而且贪得无厌。”如此,战争的潜在原因,借用一个表达,植根于人性之中。汉 密尔顿所提醒我们的这些激情阻止任何人将战争的原因简化为经济利益。对名声、荣誉、优越性以及报复的渴望同样在起作用。
汉密尔顿将战争的原因分为三种:1)那些“对社会集体会产生普遍的、几乎是持久的作用”的原因,比如对权力的爱好或者妒忌;2)那些“虽然同样起 作用但却比较有限”的原因,比如在商业国家之间的商业竞争;3)在公众中主导个人的那些私人情感,从“依从一个妓女的愤怒要求”到想当教皇的野心(第6 篇)。在诸多更为普遍、更为私下的动机之中,商业利益对商业国家的影响受到了限制。【24】
两种发动战争的普遍的社会动机——“爱好权力或渴望出人头地并且获得统治权”和“妒忌权力或渴望平等和安全”——似乎根本不同,虽然它们可能 仅仅是同一种根本动机的两种形式,一种狂野而不节制,一种温和而节制。【25】 无论如何,妒忌权力和爱好权力一样容易引起战争,甚至是没有正当理由的战争,正如杰伊在第4篇中所警告的欧洲对美国进步的嫉妒,或者汉密尔顿在第7篇中所 警告的纽约邻州对纽约的嫉妒。这种对战争的一般社会原因的分析巧妙地伴随《联邦党人文集》对因妒忌权力而起的国内威胁的持续批评。
在独立的美国各州之间存在永久和平,这种自相矛盾的观点的鼓吹者基于以下原因没有考虑这个事实,共和国的特征就是爱好和平,商业精神有一种趋势, 它能使人们举止温和,而且能够消灭常常引起战争的激情。在第6篇中汉密尔顿明确地拒绝了这两个原因。他没有提及孟德斯鸠乃是支持这二者的权威,而他在第9 篇中论及共和国必须是小国以及麦迪逊在第47篇中论及三权分立时都提及了孟德斯鸠的权威。【26】
汉密尔顿论述道,人的普遍激情在引起战争的方面比在导向特定的政府或经济形式方面更能发挥作用。大众的集会和大众的偏爱与国王和王室的偏好一样都 受制于愤怒、怨恨、嫉妒、贪婪以及其他的强烈情感。爱好财富“与爱好权力或荣誉一样都是一种凌驾一切的、冒险的激情。”对商业共和国的理解必须被置于在其 他各种社会中发挥作用的那些相同激情之上。
除去这些心理学上的论据,汉密尔顿还求助于经验,援引了许多或者因为商业目的而发动的战争、或者共和国发动的战争、或者应大众的要求而发动的战 争。然而,他所举的那些共和国的例子,诸如斯巴达、雅典、罗马、迦太基、威尼斯、以及荷兰,都明确地,或者完全地没有资格拥有那个被麦迪逊在第10篇和第 39篇中所定义了的荣誉性的称呼。正如Patrick Garrity所指出的:
《联邦党人文集》关于在追求国际商业和倾向于战争的关键时刻在君主国和共和国之间似乎没有区别的评论……根据《联邦党人文集》,至少必须被限制在 如下的程度上,到那时(关键时刻)为止,所有其他想要自治的企图都被完全损坏了,以及只有美国的经验完全满足共和之道的要求。在这种程度上,美国拥有的利 益和所追求的目标才与所有其他国家不同,不管是君主国还是共和国。【27】
不管在理论上还是在历史的回溯中我们都不会明确得出如下这一点,汉密尔顿的主张适合于一个现代的麦迪逊式的共和国,一个自由的民主制度。难道在两种现代的自由民主制之间存在着一场战争?
Garrity认为汉密尔顿在第6篇中“忽视了影响国家利益的一个非常明显的因素:政体的性质。”【28】 就这一点而言,汉密尔顿的论证程序不同于杰伊在第4篇中的论证程序,在第4篇中绝对君主被描绘成因他们自己的特殊原因就经常发动战争。既然在那里杰伊讨论 的是外来无端进攻的危险,而且实际上唯一可能的外来进攻者就是君主国,他就可以很好地强调君主国的好战性,而且也不必要去追问共和国和平本质。相反,在第 6篇中汉密尔顿讨论的是各州之间的战争危险,因而必须面对有关政体性质的那种理论。
汉密尔顿在第6篇证明共和国的好战性时可能竭尽全力地在反对信奉共和国之和平的教条。那种教条不仅会贬低联邦作为防止各州之间产生战争的壁垒的价 值,还会让合众国毫无准备的面对任何好战的共和国,促使联邦太得意于自己的正义以至于觉得没有责任去确保它的行为是真正和平的,也许甚至还会诱使它发动或 者支持共和运动或者战争去终结战争以达到为民主制度创造世界和平。但是与此教条相反的一条理论提出了联邦自身所面临的危险,此理论确信在国际行为中共和主 义国家和专制主义国家之间根本没有不同。这有助于合众国不热衷于其他地方的共和主义命运,因而也让她不要过高看待自己共和主义的重要性。在国外此种理论会 让合众国无视来自专制国家的危险,在国内它会模糊信奉共和政体有助于和平的重要性。免于来自两方面危险的立场不得不将共和国视为没有促使其他各种形式的政 府发动战争的那些特别的冲动,而是一直受制于人的普遍激情和它们自己的特殊的欲望。它不得不在国际和国内事务中不将共和主义视为万全之策而是将其视为一种 特殊的挑战、考验和试验,它要持续不断地用自己的行为证明自身并努力确立自己。
考虑到汉密尔顿在《联邦党人文集》第1篇和第11篇中对共和在联邦世界之特殊作用的明确阐述,似乎很奇怪的是他会转到否认共和国在战争与和平的事 中有任何优越性的立场上来。【29】 但是他所提出的这种特殊作用并没有明确地或者特别地就涉及扩大化的共和主义。在第1篇中,他指出:
时常有人指出,似乎有下面的重要问题留待我国人民用他们的行动和范例来求得解决:人类社会是否真正能够通过深思熟虑和自由选择来建立一个良好的政府,还是他们永远注定要靠机遇和强力来决定他们的政治组织。
决定这个重要的问题并不等同于建议人们尊重或采纳共和政府或者平民政府(这是麦迪逊在第10篇中设定的目标)。经过深思熟虑和自由选择而建立起来 的好政府不必然是共和政府(在第70篇比较好政府与共和政府之间的关系,在第9篇中比较自由政府与共和政府之间的关系);共和政府可能靠机遇和强力来建 立。
在地11篇的末尾,汉密尔顿鼓舞美国人民去“赢得人类的荣誉”,教育欧洲学会谦虚,欧洲曾声称具有相对其他民族的天然优越性,而且曾借助武力和欺 骗将统治扩张到非洲、亚洲、以及美洲。他鼓动他的同胞去“建立伟大的美国制度,不受大西洋彼岸的一切势力或影响的支配,并且还能提出新旧世界交往的条 件!”象后来的孟罗理论(Monroe Doctrine),只是特别强调反种族主义者,这个激动人心的呼吁并没有扩张政府的共和形式,而是捍卫了免于外国统治的国家独立。【30】
在第6-8篇中,汉密尔顿的论证毕竟以将共和政府与和平联系起来作为结束,只是采取了一种不同的方式。他并不认为是共和国就有更多的和平,但是如 果共和国希望保持她们的自由的话,他们就会有更多的和平。在第8篇中,他审查了各州之间的战争的政治后果:突然的征服和广泛的毁坏、庞大的常备军、易于形 成专制的强大行政权、公民屈服于军人、以及权力观念的削弱。因此共和国需要避免经常的战争或者至少是那些威胁其领土的战争(海军和海战都不会威胁自由)。 因此为了保持自己的共和性质,美国的目标是形成一个类似于英国那样的岛国。
甚至汉密尔顿对联邦是防止各州之间发生战争的屏障的论述不仅直接反对理论上的分立,而且还站在联邦宪法的基础上反对邦联条例。在第7篇中他审查了 导致各州之间产生战争的那些特殊原因:西部领土的未来、商业竞争、公共债务的划分、州对私人契约的侵犯、以及相互冲突的对外结盟。他不祥地指出,美国已经 历了导致冲突的各种原因的趋向。确实,这张导致各州之间发生战争的原因的列表也是对联邦宪法所要解决的问题的一种暴露,这是为新政府所作的一张汉密尔顿式 的日程。
《联邦党人文集》对战争与和平的非常广泛而细致的讨论为这部著作支持联邦宪法的整体论证给予了关键的支撑。与此同时,它提出了那些深刻而永恒的问题,这些问题事关正义与强力的关系、事关共和主义、商业、以及战争的关系。战争必定在任何地方都一直困扰着思想的人们。
本文作者纳坦.塔科夫(Nathan Tarocv)系美国芝加哥大学社会思想委员会政治哲学教授,曾供职美国海战学院和五角大楼。译者胡兴建系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理论博士研究生。
【注释】
此文得益于笔者曾于1987-88年间在海战学院担任海军高级研究员的职业经历,以及包括讲授有关《联邦党人文集》的一门精选课。然而,此文却是在那以后才写成,而且它表达的仅仅是笔者本人的观点。
【1】 因为联邦党人认为,与反联邦党人之间争论决定的不仅是采信联邦宪法而且还是构成“我们的政治信条,”参见《联邦党人文集》第23篇末尾和第26篇的第2段。
【2】 比较Frederick W. Marks第三卷中对《联邦党人文集》的分析,《独立审判:对外事务与联邦宪法》(Baton Rouge:Louisianna State University Press,1973),第168-73页。
【3】 比较Gottfried Dietze:《<联邦党人文集>:一种经典的联邦主义和政府》(Baltimore:Johns Hopkins Press,1965),第231,240页。
【4】 比较汉密尔顿在第17篇中对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目的所作的两次比较。
【5】 亚历克山大?汉密尔顿:在纽约批准大会上的评论,1788年6月20日。
【6】 杰伊致国会议长,1785年10月13日;杰伊致约翰?阿丹姆斯,1785年10月14日,《约翰?杰伊的通信和公共论文集》,Henry P. Jhonston编(New York:G.P.Putnam’s Sons,1890-93),第3卷,第171,173页。
【7】 在“原则、审慎和对外政策的宪法分歧”一文中这一章以及下一章的各部分都被修改,见Robert A. Goldwin和Robert Licht编:《对外政策与宪法》(Washington,D.C.:American Enterprise Institute for Public Policy Research,1990)。
【8】 对于建国者一代在正义与非正义之间所作区分的意义,参见Reginald C. Stuart,《战争与美国思想:从独立战争到门罗宣言》(Kent,Ohio:Kent University Press,1982),第6-11,17-24页。
【9】 杰弗逊致杰伊,1785年8月23日,The Portable Thomas Jefferson(New York:Viking,1975),第385页。
【10】 比较麦迪逊在第63篇中(“笔者目前函诉的人民,既然不受偏见所蒙蔽,不为奉承所败坏……”)以及汉密尔顿在第71篇中(“人民群众从常识出发是会蔑视阿谀奉承的人的,这些人胡说……”)的平行论述。
【11】 对比Stuart,战争与美国思想,页65:“一旦提及战争的主题,这些论文(《联邦党人文集》)暗示侵略是无缘无故的。冲突的爆发是因为别人的野心和激情,而不是因为在美国人中间起作用的那些军队。”也参见页42,49和54,但也注意页56。
【12】 Garry Wills:《阐释美国:<联邦党人文集>》(Garden City:N.Y. Doubleday, 1981), 第249页。
【13】 杰伊致约翰?阿丹姆斯,1786年11月1日,《杰伊的通信及公共论文集》(第3卷), 第214-215页。
【14】 比较Wills:《解释美国》,第249-53页。然而,Stephen P. Rosen指出,此论证在杰伊处并不象在麦迪逊处一样适合,“美国外交政策的领导地位:战争问题与共和政府”,博士学位论文, Harvard University,1979,第20-23页。
【15】 杰伊致汉密尔顿,1783年9月28日。杰伊通过表达这种形象的期望而总结道,“在我看来,胜利和和平之后应该是温和、节制和仁慈,而且我们应该注意不要因为猥亵和残酷而玷污了革命的光辉。”《杰伊通信和公共论文集》(第3卷), 第90-91页。
【16】 Wills似乎甚至将此种陈述解释为一种美德,其意思是这样一个国家的统治者“能自豪而慷慨的行动,而非来自琐絮的虚荣心”(《解释美国》,第250 页)。然而,杰伊观点不是强大的联邦国家会慷慨道歉,而是这些强国所作的道歉更可能被满意的接受,因为其他国家恐惧他们的力量,这一点为在第3篇末尾所举 的路易14的例子所证明。
【17】 Charles A. Beard:《国家利益的观念,对美国外交政策的一个分析性研究》(New York,Macmillan,1934), 第37,39页。
【18】 杰弗逊致杰伊,1785年8月23日,Portable Jefferson, 第385页。
【19】 参见《反联邦党人文集》中的Brutus第7篇,第10篇,以及Patrick Henry的观点。《反联邦党人文集》,Herbert J. Storing编(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81),2.9.86-87,2.9.119,5.16.2。
【20】 比较Patrick J. Garrity:“外交政策与联邦党人文集”,见《拯救革命:联邦党人文集与美国之基》,Charles R. Kesler编(New York and London:Free Press,1987),第94页。
【21】 参见David F. Epstein:《“联邦党人文集”的政治理论》(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84),第27页。
【22】 杰伊致国会议长信,1781年9月20日,《杰伊的通信和公共论文集》,第2卷, 第71页。
【23】 《大陆会议日志》,Worthington Chauncey Ford编(Washington,D. C.:U. S.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第6卷, 第1074页。
【24】 与此相反的处理见Charles A. Beard的《联邦宪法的一种经济解释》(New York:Macmillan,1913),第183-187页;比较Robert E. Brown的《Charles Beard与联邦宪法:对“联邦宪法的一种经济解释”的一个批判性分析》(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56),第93页。
【25】 比较约翰?阿丹姆斯的“论大炮与封建战争”,见《约翰?阿丹姆斯政治著作集》,George A. Peek,Jr.编(Indianapolis:Bobbs-Merrill,1954),第4页写道:“……人性中的共同原则……我的意思是指,自由一 旦存在,经常导致奴役的对权力的热爱也是自由的原因……”也参见纳坦?塔科夫的“自由精神与早期美国的外交政策”,载《理解政治精神:从苏格拉底到尼采的 哲学审察》,Catherine H. Zuckert编(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1988),特别是第139到140页。
【26】 参见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第5章,第19节,第8章,第16节和第9章,第2节(共和国)以及第20章,第2节(商业)。但是也参见第8章,第5节,第10章,第6-8节,以及第11章第19节(共和国)。
【27】 Garrity:“外交政策与《联邦党人文集》”,第95页。
【28】 同上,第87页。
【29】 关于这些论述的含义,参看Epstein对《联邦党人文集》的卓越评论,《<联邦党人文集>的政治理论》,第11-34页。
【30】 参见Edward Mead Earle:“亚当?斯密、亚历克山大?汉密尔顿、弗里德里希?李斯特:军事力量的经济基础”,载Peter Paret编,《从马基雅维里到核时代的现代谋划者》(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86),第238页和注53;Beard:“国家利益的观念”,第39页和注4;Garrity,《外交政策与“联邦党人文集”》,第 91页。